酒泉市金塔县城市环卫管理所电动三轮保洁车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酒泉市金塔县城市环卫管理所电动三轮保洁车
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甘肃天一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受金塔县城市环卫管理所的委托,对酒泉市金塔县城市环卫管理所电动三轮保洁车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招标文件编号:JTCB(2017)094号
2、招标内容: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电动三轮保洁车 | 辆 | 30 |
3、采购预算金额:¥13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元整)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供应商资格要求:
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
⑵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⑶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车型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⑷供应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投标车型产品合格证。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2017年6月13日-2017年6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到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7、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17年7月11日14:30-15:00,逾期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7月11日15:00,在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金塔县城市环卫管理所
联系人:李天文 联系电话:0937—4427105
地址:酒泉市金塔县解放路142号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天一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学涛 联系电话:15097225056
传真:0937-2619428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阳关路22号紫瑞苑附属2-1-2号
9、投标保证金帐户信息:
收款单位: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塔支行
账 号:6205 0164 0501 0000 0030
交纳方式:转账、电汇
投标保证金金额:小写:¥17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柒佰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17年7月10日前到账,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至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
【注: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 如不按要求备注,导致无法查出到账信息不能正常参与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11、是否为PPP:否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甘肃天一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