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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黑河市交警支队_市区红绿灯新建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6-12 17: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受黑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黑河市交警支队_市区红绿灯新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黑河市交警支队_市区红绿灯新建采购

项目编号:HHC[2017]025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3494615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黑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方式:曹女士 0456-8222217、1881456177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先生13349461566

代理机构地址: 黑河市交警家园三期三号楼一单元11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受黑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对黑河市交警支队_市区红绿灯新建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编号:HHC[2017]0255  

三、资金性质及预算金额:财政性资金¥1,500,000.00元。

四、采购内容:满屏车行灯、倒计时显示器、人行灯、机柜、信号机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每超过供货期1天,扣除应付货款金额的1%作为罚金。

   交货地点:黑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报名时须提供审核通过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报名登记时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开具日期须在本公告期内,查询内容须包括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4、供应商资质及业绩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应具有与本采购内容相类似的经营范围;

 (2)在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3)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采购内容中的内满屏车行灯、倒计时显示器、人行灯、机柜、信号机等以上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出现故障问题后两小时内到达现场的承诺函;

(5)供应商须提供信号机与交通指挥平台无缝对接的声明;

(6)供应商须提企业近三年(2014-2016)财务报表。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供应商,其资格条件符合本项目要求者,请到黑龙江省(黑河市)政府采购网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项目(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报名时间:自2017年06月12日至2017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止(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只有在黑河市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2、网上报名成功者请于2017年06月12日至2017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6时00分止(五个工作日),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并携带黑龙江省(黑河市)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的截图(加盖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售后服务承诺书、出现故障问题两小时内到达现场的承诺函、信号机与交通指挥平台无缝对接的声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开具日期须在本公告期内,查询内容须包括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及本公告第六项“供应商资格要求”提到的全部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黑河市交警家园三期三号楼一单元111室)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1.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2. 报名受理时间:2017年06月12日至2017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止(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标前答疑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07月0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合格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黑河市交警家园三期三号楼一单元111室)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地点: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黑河市交警家园三期三号楼一单元111室)开标大厅。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ov.cn/)、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218.8.25.229:8003)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采购人:黑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曹女士                      

电  话:0456-8222217、18814561771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河市交警家园三期三号楼一单元111室

项目负责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349461566

 

 

 

 

 

 

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12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报名时须提供审核通过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报名登记时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开具日期须在本公告期内,查询内容须包括企业及法定代表人)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应具有与本采购内容相类似的经营范围; 5、在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6、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采购内容中的内满屏车行灯、倒计时显示器、人行灯、机柜、信号机等以上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书;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出现故障问题后两小时内到达现场的承诺函;8、供应商须提供信号机与交通指挥平台无缝对接的声明;9、供应商须提企业近三年(2014-2016)财务报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12日 09:00 至 2017年06月1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黑河市交警家园三期三号楼一单元11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登记合格者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03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03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黑河市交警家园三期三号楼一单元111室)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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