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公安局老城分局业务技术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五包)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明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信阳市公安局老城分局的委托,对信阳市公安局老城分局业务技术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信阳市公安局老城分局业务技术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信浉财公开招标【2017】009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信阳市公安局老城分局业务技术用房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售后、维修等相关服务,具体如下。
包号 | 预算金额 | 数量及主要参数 |
五包(空调、开水器设备) |
61.00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五包(空调、开水器设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黑名单相关信息,(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保存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附于投标文件内。)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企业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投标报名期间);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主要设备(空调)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6月12日—2017年6月1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报名现场出售。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5、其他有关事项:
五包(空调、开水器设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受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依法纳税证明材料(近3个月内缴纳税收的缴费票据凭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如:至少一份类似业绩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主要设备生产厂家(空调)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壹套并用A4纸装订成册)。
注:1、以上所有材料须出示有效原件(要求可为复印件的除外)并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2、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及开标有关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5日9:3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公安局老城分局
地 址:信阳市工区路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35037687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明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新七大道中乐百花大厦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737693532
监督单位:信阳市浉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6312702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信阳市公安局老城分局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