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科创新区配套设施一期工程PPP的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义乌科创新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科创新区配套设施一期工程PPP项目就潜在社会资本(下称“申请人”或“供应商”,在招投标阶段称为“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乙方”或“承包商”。)进行公开招标的资格预审,欢迎国内合格的社会资本参加。
一、采购编号:YWCG2017045GK
二、授权和实施
授权主体:义乌市人民政府
实施机构:义乌科创新区管理委员会(下称“采购人”或“甲方”)
三、项目概况
1.项目选址与用地
本项目选址位于义乌科创新区,项目用地为规划建设用地。
2.项目总投资
2.1 由项目公司(中标人)负责建设的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56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877万元,其他费用4874万元(含征地费用3197万元),建设期利息946万元(年利率4.9%)。
3.项目运作方式
3.1 模式:以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实施。
3.2 项目回报:本项目属非经营性项目,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政府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向社会资本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行服务费。
3.2 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
4.项目移交
4.1 运营期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时,项目无偿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机构。
四、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
3.经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中,总的净资产3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5.信用等级AA及以上;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
7.申请人自
8.满足《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文件要求,综合信用报告评级属于C类及以上的;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人,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多于3家;
9.1 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满足上述第“1、2、3、5、6、7、
9.2 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人、出资义务承担方及出资比例、施工义务承担方等。其中,出资义务承担方中应明确主要出资人,主要出资人对其余出资人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主要出资人,占项目公司持股比例不低于51%。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将由牵头人负责与采购人对接、沟通事宜,牵头人与采购人之间达成的书面协议将对整个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对上述要求的说明:①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在签订PPP项目合同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项目实施机构;②项目实施机构可以视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③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未参与过本项目的前期咨询工作。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于
六、资格预审文件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止
七、报名时所需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1.申请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上的单位详细信息打印件,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打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联合体报名的,则联合体双方上述资料均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说明: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人员为准];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
(提供的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
八、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报名成功的申请人应于
九、资格预审评审时间:
资格预审评审地点:义乌市望道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十、资格预审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即为合格的申请人。合格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采购的公开招标环节,未参加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允许进入本次采购的公开招标环节。
十一、业务咨询:
义乌科创新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79-85670193
义乌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方先生联系电话:0579-85583808 传真:0579-85583812
十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联系号码:
义乌市财政局:0579-8991506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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