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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牟县互联网+益农社建设项目(四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6-12 17: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2016年中牟县互联网+益农社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牟县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委托,就2016年中牟县互联网+益农社建设项目进行国内第四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2016年中牟县互联网+益农社建设项目(四次)

2.2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7-01-27

2.3建设地点:中牟县境内

2.4工    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县级运营中心、示范型标准站、专业站;

2.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投标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相关内容);

3.2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劣迹;

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4投标单位报名时还应携带企业住所地或本项目实施地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3.5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6 12日至2017 6 16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北京时间,携带以下资料到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100米路东中亨大厦713室报名:

   4.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4.2(三证合一的按三证合一执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4.3提供本项目实施地或企业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告知函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无行贿查询内容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4.4报名时要求被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以个人单页为准);

4.5投标人近三年度(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6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7投标人近3个月的依法纳税的完税凭证及社保缴纳证明;

   4.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书面声明;

   4.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请各报名人按以上顺序整理报名资料装订成册1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上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备注:①上述条款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②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③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7年6月12至2017年6月20 日;

5.2招标文件售价 300 /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1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713室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4日下午14:30分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1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721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牟县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牟县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址:中牟县广惠街与学苑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

联系人:郝先生

 话:0371-6215645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向北1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

联系人:王女士

 话:0371-55022101

2017年6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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