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廊坊分校学生宿舍楼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6-13 08: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3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廊坊分校学生宿舍楼加固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53601010004
项目联系人:王俊涛
项目联系电话:15931418584
采购人:河北工业大学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2184571
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6792082
预算金额:10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6月23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6-1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6-1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鑫水园小区2-3-110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投标人须具有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5、投标人须具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调查结果的告知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经理证(建筑工程专业),5.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7.税收证明:缴纳近1年至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9.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0.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磋商供应商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磋商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备注:备注: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项目名称:廊坊分校学生宿舍楼加固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53601010004
项目联系人:王俊涛
项目联系电话:15931418584
采购人:河北工业大学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2184571
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6792082
预算金额:10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6月23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6-1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6-1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鑫水园小区2-3-110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投标人须具有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5、投标人须具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调查结果的告知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经理证(建筑工程专业),5.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7.税收证明:缴纳近1年至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9.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0.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磋商供应商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磋商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备注:备注: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