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妇幼保健院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DR)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鲁甸县妇幼保健院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DR)设备采购项目受鲁甸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代理机构为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鲁甸县妇幼保健院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DR)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KCG201706058。
2.3招标范围: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DR)设备一台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鲁甸县境内)
2.5交货期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3.1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200万元。
3.2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生产厂家颁发的经销商授权证书、厂家针对本设备授权的授权文件;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投标产品制造商适用)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投标产品代理商适用);所需产品注册证书原件;2014年至2016年区间任意一年经财务公司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2如果生产厂家参加投标,则不得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再授权其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如果生产厂家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授权一个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
4.3投标人必须具有自行安装和维护的技术能力;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于2017年06月12日至2017年06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报名时需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投标产品制造商适用)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投标产品代理商适用)、所需产品注册证书、具有生产厂家颁发的经销商授权证书、厂家针对本设备授权的授权文件、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上述所有证件需要同时提供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昆明市春城路底老机场货运路聚钛节能大楼304室(巫家坝昆明机场派出所前行100米)办理报名事宜并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6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7月03日下午16:00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7月04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递交地点: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春城路底老机场货运路聚钛节能大楼101 )。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项目的开标将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春城路底老机场货运路聚钛节能大楼101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鲁甸县妇幼保健院
地 址:鲁甸县保健路
联系电话:(0870)812134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春城路底老机场货运路聚钛节能大楼
联 系 人:方建堃
联系电话:0871-68188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