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隆安县南圩镇中心幼儿园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隆安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隆安县南圩镇中心幼儿园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隆安县南圩镇中心幼儿园工程
项目编号:GXTZ-ZB-2017第(006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58573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隆安县教育局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隆安县江滨路22号
联系方式:黄工 0771-65290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工 0771-5585736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1509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防雷等工程施工。所有工程量清单内容和对应承包范围的施工图。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22.8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12日 09:00 至 2017年06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1509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2)拟投入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职称证;(3)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要求为工程师及以上资格);(4)施工四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考核C证;(5)有关工程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四大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且提供2017年 3 月至2017年 5 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6)投标单位及法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检察院出具,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日期内);(7)投入本项目的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企业诚信卡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必须清晰且加盖单位公章清晰(授权委托书、介绍信、无犯罪记录证明、诚信卡刷卡记录为原件),并提供原件核查(原件备查后退回),材料不齐不符合要求不接受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03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03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24层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