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隆安县丁当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一期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隆安县丁当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一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隆安县丁当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一期工程
项目编号:HNTJ-20173G-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65263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383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林工 联系方式:0771-65263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农工 联系方式:15077130701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太阳广场C栋80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污水管网总长5552米,其中DN300mm长1650米、过河管(PE管)De300mm,,长44米,主要管材采用钢带增聚乙烯螺旋波纹管等,施工图范围内所包含的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 业绩要求:□√无要求。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3.5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4.44216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12日 08:30 至 2017年06月1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太阳广场C栋803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6日 17: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0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太阳广场C栋80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至 2017 年 6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专职投标员、拟投入本项目经理持一下资料现场报名:(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三证合一除外);(2)拟投入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3)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要求为环境工程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4)施工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考核C证;(5)有关工程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且提供2016年10月至2016年11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6)投标单位及法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检察院出具,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日期内);(7)投入本项目的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企业诚信卡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8)业绩证明材料。以上报名材料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清晰且加盖单位公章清晰(授权委托书、介绍信、无犯罪记录证明为原件),并提供原件核查(原件备查后退回),材料不齐不符合要求不接受报名,在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太阳广场C栋803号进行现场报名。
联系人:农工,联系电话:15077130701。
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不含其它资料费。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