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关于辉县市吴村镇等两个镇土地整理项目(施工第11-12标段、监理26、27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新交辉17-017
辉县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辉县市吴村镇等两个镇土地整理项目(施工第11-12标段、监理26、27标段),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的规模:辉县市吴村镇等两个镇土地整理项目(施工第11-22标段、监理26、27标段)11标段:圪针庄村、西沈庄村、赵屯村、卧龙岗村四个村水利工程。(施工):;12标段:沟湾村、周庄村两个村水利工程。(施工):;13标段:王敬屯村、郭屯村、赵和庄村三个村水利工程。(施工):;14标段:老孟庄村、柳湾村、北土高村三个村水利工程。(施工):;15标段:邓城村、鲁庄村、官店村三个村水利工程。(施工):;16标段:王展村、协店村、团相村三个村水利工程。(施工):;17标段:三王庄村、王放营村、小庄村三个村水利工程。(施工):;18标段:尚厂村、荒里村、延和村三个村水利工程。(施工):;19标段:落安营村、新落安营村两个村水利工程。(施工):;20标段:王范村水利工程。(施工):;21标段:张王寨村、东常务村两个村水利工程。(施工):;22标段:杨起营村、西常务村、南常务村三个村水利工程。(施工):;26标段:负责该项目施工1-3标段、11-14标段、23标段的工程监理。(监理):;27标段:负责该项目施工4-10标段、15-22标段、24-25标段的工程监理。(监理):;
2、招 标 范 围:按照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内容和规划图纸,对项目区内的土地整理、田间道路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及其他工程等工程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施工及监理进行招标;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且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辉县市吴村镇、薄壁镇
5、标 段 划 分:本次招标为施工11-22标段,监理26、27标段。
6、工 期 要 求:施工标段:365日历天/标段;监理标段:本项目的全过程监理;
7、质 量 要 求:合格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
1.1、施工标段
1.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1.1.2 、第11-2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凿井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1.1.3、第11-22标段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具有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且目前不得有在建工程;
1.1.4、拟报标段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
1. 1.5、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2016年5月以来的连续三个月(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并提供可供查询的联系方式)。
1.1.6、投标人 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且企业资信良好。
1.1.7、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
1.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9 、其中11-22标段的投标人最多可以投报 5个(含)标段(其法定代表人只能授权一个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但最终只能中1个标段,如果投标人是2个及以上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照项目标段的先后顺序确定中标标段。
1.1.10、投标单位信誉度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新乡市土地整治中心降为B级及以下或处于“限入”处罚期的不得参与项目投标。
1. 1.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2、监理标段:
1.2.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1.2.2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1.2.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程建设监理经验,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总监代表应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程建设监理经验(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1.2.4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2016年5月以来的连续三个月(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并提供可供查询的联系方式)。
1.2.5投标人 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两个(含)以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且资信良好。
1.2.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1.2.7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总监代表、授权委托人)。
1.2.9其中26、27标段的投标人可以投报 2个(含)标段(其法定代表人只能授权一个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但最终只能中1个标段,如果投标人同时是2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照项目标段的先后顺序确定中标标段。投标人对辉县市吴村镇等两个镇土地整理项目最多可以投报5个标段,但最终只能中辉县市吴村镇等两个镇土地整理项目(施工1-25标段、监理26和27标段)中的一个标段。
1.2.10投标单位信誉度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新乡市土地整治中心降为B级及以下的或处于“限入”处罚期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2.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注:监理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指的是:土地整理(土地整治)项目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含,以签订合同的投资规模为准)以上。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 8:30~12:00,14:30~17: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要求:必须先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人信息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并绑定CA数字证书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具体步骤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内“投标人入库须知”和“建设工程项目网上报名须知”。
3、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3-3079562,联系人:陈先生、唐先生。
4、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四、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7月04日09:00;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3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七、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辉县市国土局0373-6233902
辉县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0373-6256274
招 标 人:辉县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 系 人:李素娟 联系电话:0373-6233893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彦龙 联系电话:18937569345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辉县市国土局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