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土地整理中心北流市新丰镇零星分散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项目整治复垦区(一期)工程(BLZC2017-G8-0695)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北流市土地整理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流市新丰镇零星分散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项目整治复垦区(一期)工程(BLZC2017-G8-0695)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流市新丰镇零星分散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项目整治复垦区(一期)工程(BLZC2017-G8-0695)
项目编号:BLZC2017-G8-069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榕梅
项目联系电话:0775-633263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流市土地整理中心
地址:北流市城南一路0290号
联系方式:刘成 0775-63930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庞榕梅 0775-6332639
代理机构地址: 北流市石塘路9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北流市土地整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流市新丰镇零星分散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项目整治复垦区(一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北流市新丰镇零星分散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项目整治复垦区(一期)工程
二、项目编号:BLZC2017-G8-0695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北流市新丰镇土地复垦面积97.1379公顷,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883.0995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83.099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12日 09:00 至 2017年06月16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城南客运站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或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携带以下资料现场购买招标文件:1、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5、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7、投标单位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8、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9、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岗位证书复印件及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资料属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资质证书原件除外,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除外),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3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3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近三年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指农民工工资拖欠或劳资纠纷、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诚信黑名单或被处于停止招投标活动处罚期间、履行施工承包合同中发生诉讼或仲裁且败诉等行为;
5.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取得北流市或投标单位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
6.对在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信用等级评为D级、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通报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