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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大岭中心学校惠东县大岭中心学校(新安学校)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6-12 09: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受 惠东县大岭中心学校的委托,对 惠东县大岭中心学校(新安学校)设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323-201706-hzhd179-0016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东县大岭中心学校(新安学校)设备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05,000               

四、采购数量:30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法人;

3.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在经营范围内投标;

4.投标人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5.投标人须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此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详情请咨询相应检察机关);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将本项目内容分包和转包;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外其余证件原件现场备查: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承诺书(格式以本招标文件为准,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须到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或本项目实施地检察机关部门进行办理,此函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详情请咨询相应检察机关)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6月12日 至 2017年06月16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南坛长寿路1号17楼D)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070410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南坛长寿路1号17楼D

十、开标时间:201707041000

十一、开标地点: 惠州市南坛长寿路1号17楼D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6 月 12 日 至 2017 年 06 月 1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先生联系电话:0752-2224484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2-2224484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08室
联系人:周亮联系电话:0731-84862359
传真:0731-84489000邮编:410000
(三)采购人:惠东县大岭中心学校地址:惠州市惠东县大岭镇沙梨园工业区
联系人:周伟年联系电话:0752-8900269
传真:0752-8900269邮编:516321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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