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煤矿棚户区改造E区工程项目
长春市九台区煤矿棚户区改造E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7Z010-JT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九台区煤矿棚户区改造E区工程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煤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采用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长春市九台区煤矿棚户区改造E区工程项目,建筑面积3.56万平方米。针对本项目工程共划为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长春市九台区煤矿棚户区改造E区工程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CCDG2017Z010-01-JT;
招标规模:建筑面积3.56万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计划开工日期为: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工期418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二标段:长春市九台区煤矿棚户区改造E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
项目编号:CCDG2017Z010-02-JT;
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提供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监理服务费报价:本项目监理费报价仅报折扣系数。投标人参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并结合企业自身因素,自主确定报价折扣系数,以小数表示,保留小数点后2位,但最高不得超过《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的65%,即折扣系数0.65。
2.2项目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空港经济开发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3.1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拟配备的技术负责人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拟派出的项目管理其它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并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报名时需提供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项目管理人员连续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岗位证书原件及社保查询密码表(格式自拟,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拟任岗位职务、社保查询密码等,报名时现场可查)。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由企业法人亲自参加,且提供法人证明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提供项目所在地(长春市九台区)检察机关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二标段: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2014-2016年度)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3.2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3.3信誉要求:近两年内未受到相关行政部门吊销资质等级,营业执照停业整顿等处罚,未被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监理单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一标段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近三年(2014年--2016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至少一项(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5)法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法人社保证明及社保查询密码表及社保查询密码表;
(6)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社保证明及社保查询密码表;
(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社保证明及社保查询密码表;
(8)管理团队其它人员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社保证明及社保查询密码表;
(9)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二标段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总监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2 一标段: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二标段: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7月04日09时00分,地点为九台市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一标段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捌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二标段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一标段: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8729.6196万元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长春市九台区行政服务中心、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九台区煤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人:李洪铎
电 话:13844138666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九台福林小区11栋108室
联系人:贺志钢
电 话:18004449969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