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新郑新区空气自动监测仪器设备购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6-08 17: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郑新区空气自动监测仪器设备购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郑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新郑新区空气自动监测仪器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郑新区空气自动监测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2、采购编号:新财购-2017-55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范围:购置空气自动监测仪器1套,包含设备的采购、安装、研发、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5、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调试验收合格;

6、质量要求:合格

7、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二、报名条件:

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二氧化硫分析仪、二氧化氮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臭氧分析仪、气体动态校准、PM2.5分析仪、PM10分析仪的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允许一家代理商参与报名。

3、投标人所投监测设备(SO2、NO2、O3、CO、PM10、PM2.5)必须通过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CCEP),在国家强制目录中的设备必须具有国家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查询内容含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

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人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证明;信用平台查询证明(以上资料所有证件评标时查看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68日至61617:00止。

五、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缴纳:

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标书费:伍佰元整。

2、缴纳方式:以转帐形式从供应商基本帐户转入。

    3、保证金缴纳日期:2017年68日至616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标书费缴纳日期:2017年68日至616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且保证金支付帐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网上报名”一栏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报名无效。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

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保证金交纳帐户)

        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交纳帐户)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49时30分(具体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开标室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人:新郑市环境保护局

   址:新郑市人民东路

人:王先生     

   话:15936278169

代理机构: 河南国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未来大道71号

人:于女士     

    话:18538548283 0371-65629037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