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长白山交通建设办公室长白山交通生态防护降噪试点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标公开招标公告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长白山交通建设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白山交通生态防护降噪试点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白山交通生态防护降噪试点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标
项目编号:YC17334085(ZBD)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9056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长白山交通建设办公室
地址:吉林省安图县二道白河镇
联系方式:刘先生 0433-57567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经理0431-8190569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A座1006室(九台农商银行楼上)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白山交通生态防护降噪试点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标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YC17334085(ZBD)
1.招标条件
长白山交通生态防护降噪试点项目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长白山交通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该项目全长3.727公里,拟用旧路进行加宽改造,改造等级为二级公路,路基1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全线加宽小桥1座/23米;加宽涵洞共12道,平交2处。全线设置标志、标线、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
建设地点:长白山管委会池北区。
招标范围:为长白山交通生态防护降噪试点项目工程施工提供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为28个月。施工计划工期为:2017年7月1日-2017年10月20日,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预计4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近5年内监理过类似公路施工监理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乙级以上监理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名录”(最新)的,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3.5根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的规定,投标人应自行针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原件(查询结果出具的日期应与本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同日或在其之后,查询最短期限:2014年1月1日至本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对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其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报名: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须进行公证,要求公证机关加盖钢印、公证员签署,并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真实性、授权代理人签字的真实性、投标单位公章的真实性做出公证,报名时提供公证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5)总监证;
(6)项目管理人员及被授权人须提供经劳动主管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指加盖劳动部门备案印章,其余形式不予采信,劳动合同无需提供复印件,报名时携带原件备查】;
(7)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管理人员、授权委托人;该函出具日期须介于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报名截止日期之间;原件由招标代理公司留存);
(8)项目管理人员及被授权人须提供社保证明并提供身份证号及个人参保编号【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6个月社保(备注:近6个月指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外省入吉企业上述人员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诚信平台中备案可查】。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和标前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 9:00 时(北京时间)。地点: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公示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关键信息公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长白山交通建设办公室
地 址:吉林省安图县二道白河镇
邮 政 编 码:133600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33-5756775
传 真:0433-5710123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A座1006室(九台农商银行楼上)
邮 政 编 码:130000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0431-8190569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近5年内监理过类似公路施工监理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乙级以上监理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名录”(最新)的,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3.5根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的规定,投标人应自行针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原件(查询结果出具的日期应与本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同日或在其之后,查询最短期限:2014年1月1日至本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对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其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评审。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08日 08:30 至 2017年06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2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