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热电联产生物质发电项目招商公告
平舆县热电联产生物质发电项目
招商公告
2017-CG-ZS001-042
为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提高供电能力和供热质量,全面解决平舆县供热问题,按照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投资、社会化参与的发展思路,经平舆县人民政府批准,拟通过公开招商方式,招商建设平舆县热电联产生物质发电项目,现将项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平舆县热电联产生物质发电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包括热电联产生物质发电站、换热站、管网及其它相关配套设施,负责城区及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运营管理。下半年开工建设。
三、项目投资:项目采用设计、建设、运营三位一体模式建设,投资额由中标企业结合实际情况自行测算。
四、招商条件:
1、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企业总资产不低于50亿元;
3、至少有1个热电联产生物质发电项目业绩,且该业绩至少进行过1个采暖期的正常运营;
4、境内企业需提供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境外企业不需要提供。
5、编制本工程项目投资意向书,编制可行、完善的热源、管网和换热站建设方案及供热安全运营管理方案;
6、有与本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生产、服务、管理及工程技术人员;
7、保证提供持续、稳定、方便、及时、安全、优质、价格合理的产品和服务的能力;
8、企业预交诚信保证金。本项目交诚信保证金500万元,于报名期限内到帐,由报名企业基本帐户直接汇入指定帐户(收款单位: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平舆支行 账号:246820578944)。诚信保证金缴纳:以银行电汇或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现金交纳。票据出票地或电汇汇款地必须与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名称一致,转帐支票出票人、电汇汇款人必须与报名企业名称相一致。超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到帐的为无效;汇款用途栏内填写平舆县热电联产生物质发电项目诚信保证金。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26日止(公告时间20天),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到下述地点进行报名。
报名地点: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
联系人:韩先生 15939600700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产评估报告、预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前)等证件原件及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报名。
2、评选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六、中选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商,按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根据投资申请人的综合实力进行评选,择优确定投资人。
1、根据投资商报名的数量,采取以下三种方法进行评选:
(1)若报名企业在三家以上的,进行公开招标评选;
(2)若报名企业为二家时,进行竞争性谈判评选;
(3)当报名企业只有一家时,经过业主单位考察合格后直接确定为中选人。
2、投资人须在中标后与县政府签订正式协议。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舆县政府网》、《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河南省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商人:平舆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马耀伟 联系电话:0396-2351076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