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殡仪馆连廊、鲜花制作棚、停车棚等修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清远市殡仪馆的委托,对 连廊、鲜花制作棚、停车棚、洗车场等修缮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00-201703-050404-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连廊、鲜花制作棚、停车棚、洗车场等修缮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55,026.64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内容 项目性质 采购预算(元) 完工期 付款方式 清远市殡仪馆连廊、鲜花制作棚、停车棚等修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1255026.64 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日内竣工 1)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 (2)在工程施工进度完成80%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 (3)在工程完成并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5%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付清。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三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的投标单位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所属期为2017年0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5)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7年0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6)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7年0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7)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8)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9)投标承诺书原件。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分公司;联合体;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 报名须知: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报名时需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持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报名: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7)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6月06日 至 2017年06月12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1号丽晶豪庭2座7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27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1号丽晶豪庭2座703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7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1号丽晶豪庭2座703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6 月 06 日 至 2017 年 06 月 1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林先生 | 联系电话:0763-6899080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邓先生 | 联系电话:0763-3906336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东莞市东城莞龙路下桥银门街一号七楼 |
联系人:黄士显 | 联系电话:0769-22680363 |
传真:0769-22655918 | 邮编:523112 |
(三)采购人:清远市殡仪馆 |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办石板村委孖龙山 |
联系人:邓金荣 | 联系电话:0763-3906336 |
传真:0763-3906313 | 邮编:5115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