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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山路(淞江路-龙江路)、金山路(龙江路-高速路口)护栏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6-05 10: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山路(淞江路-龙江路)、金山路(龙江路-高速路口)护栏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漯河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山路(淞江路-龙江路)、金山路(龙江路-高速路口)护栏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山路(淞江路-龙江路)、金山路(龙江路-高速路口)护栏采购与安装项目

采购编号: 漯示范采公开采购【2017】-007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 采购内容:中山路(淞江路-龙江路)中央隔离护栏(约1700m,护栏高1.2m);金山路(龙江路-高速路口)中央与两侧护栏(中央护栏长5000m,护栏高1.2m;两侧长各3500m,护栏高80cm采购与安装。

2.2采购数量:具体名称、规格、数量和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3交货期(含安装、调试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4质保期:2年。

2.5质量: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7其他情况说明: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社会统一代码营业执照副本)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有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交通工程产品批量安装施工合格证书;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经营范围的制造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报名事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05日至06月09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 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漯河市井冈山路与汉江路交叉口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携带证件报名。

4.2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统一代码营业执照副本)、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交通工程产品批量安装施工合格证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制造商须持有有效期内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报名时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两套)。

注:采购代理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制造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制造商应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格性负责;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对制造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制造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招标开始时间:2017年06月27日09:00分 ;

2、投标文件递交及招标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嫩江路与嵩山东支路交叉口西北角漯河市工商联大厦9楼)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和《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人:漯河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95080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8739531711                

监督部门: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

联系方式:0395-319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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