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给水扩建二期工程(日伪供水管网改造)
东宁给水扩建二期工程(日伪供水管网改造)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宁给水扩建二期工程(日伪供水管网改造)已由东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招标人为东宁市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宁给水扩建二期工程(日伪供水管网改造)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东宁市东宁镇
2.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5招标控制价:3855873.78元(人民币)
2.6建设内容:挖基坑土方、人工回填砂、水平导向钻进、安装管件、混凝土井等。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8计划工期:2017年7月1日 至2017年11 月15 日
2.9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3.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与招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你单位 不可以 组成联合体投标。
3.4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资格的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5日至2017 年6月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携带本企业报名资料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现场报名地点:东宁市水务局办公室。
报名企业须提交如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⑴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⑵资质证书副本;⑶安全生产许可证; 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⑸省外的企业需办理入省备案证明;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⑺法定代表人授权(项目负责人)委托书;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以上有效证件的原件验后返还、复印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提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7年6月5日至2017 年6月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到东宁市水务局办公室购买。
5.2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省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宁市水务局 招标代理:黑龙江禹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东宁市东宁镇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376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苗新强 联 系 人: 张琰
电 话: 13304833667 电 话: 1394632767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