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档案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档案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5-146079-0009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档案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00,000
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产品详细技术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注册的法人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原件放投标文件正本。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6月5日9时30分起至2017年6月9日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环市一路15号首层111卡商铺)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现金或转账),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供所有原件核查: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 (7)投标人2017年2月至4月纳税证明。 (8)投标人2017年2月至4月缴纳社保证明。 (9)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测证明(投标人必须通过招标代理公司对其购买招标文件所应提交的全部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现场勘察)。 (备注: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评标委员会共同评定确认的结果为准。以上资料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6月05日 至 2017年06月09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环市一路15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27日09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十、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7日09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6 月 05 日 至 2017 年 06 月 0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生 | 联系电话:0750-3323228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麦生 | 联系电话:0750-3505784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
联系人:黄梅秀 | 联系电话:020-87258495 |
传真:020-87284598 | 邮编:510000 |
(三)采购人: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农林西路112号 |
联系人:麦劲 | 联系电话:0750-3505784 |
传真:0750-3505784 | 邮编:5290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