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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家俱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6-05 09: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林省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家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省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家俱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TC2017-00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雪梅

项目联系电话:189436720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吉林省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方式:王先生 158430916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雪梅 18943672010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6F62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吉林省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家俱采购项目

招 标 公 告

 

招标文件编号:JLTC2017-0022

 

根据松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受吉林省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委托,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就吉林省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家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JLTC2017-0022

2、项目名称:吉林省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家俱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主要技术规范与要求”)

4、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4.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业绩及财务报表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代理商能够提供投标货物厂商的授权书。

(2)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家具生产或销售,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25环境标志产品认证,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认证,产品原材料检测报告。

(3)对故障能在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现场。

(4)外省的投标人须在长春有分支机构。

(5)持厂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金来源:自筹。

6、招标文件的领取:从2017年6月  5 日至2017年6月 9 日,每天上午 8 时3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持厂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供应商单位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手书签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完税证明和社保证明、近3年业绩及财务审计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800元整,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26 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2017年 6  2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长春市华苑发宾馆3楼会议室。

届时请各投标人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凡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必须仔细阅读,有不理解的地方应及时书面询问,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请在开标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招 标 人:吉林省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15843091698

招标代理人: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6F621A

联 系 人:黄蕾

联系电话:0431-89983999

 

 

 

             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七年六月五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4.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业绩及财务报表(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代理商能够提供投标货物厂商的授权书。(2)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家具生产或销售,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25环境标志产品认证,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认证,产品原材料检测报告。(3)对故障能在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现场。(4)外省的投标人须在长春有分支机构。(5)持厂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0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05日 08:30 至 2017年06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621A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9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华苑宾馆3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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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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