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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县人民医院移动DR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6-05 09: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大新县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移动DR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移动DR采购

项目编号:SYH(Z)ZB2017005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6915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新县人民医院

地址:崇左市大新县校城镇民生街18号

联系方式:农科长 0771-36221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韦工,联系电话: 0771-2869156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移动DR采购采购一套,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投标人同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05日 08:00 至 2017年06月09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纬武路167号四楼407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27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7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纬武路167号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我公司受大新县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移动DR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移动DR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SYH(Z)ZB2017005G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移动DR采购采购一套,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30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投标人同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9日,每日上午08:0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8:00时;

2、发售地点:南宁市纬武路167号四楼407室;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份,售后不退。本项目不办理邮寄,不提供电子采购文件。

4、获取采购文件和方式: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前往报名并购买文件:(1)介绍信原件;(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5)前往办理报名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本公司(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2017年3月-2017年5月);(6)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日期内)。上述资料要求提供原件的收原件,其余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电子公章无效)并按顺序装订提交。资料齐全并经审查合格方可接受报名,否则将被拒绝。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27日15时00分前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78880188000134800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62715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纬武路167号四楼),逾期送达的将予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6271500,在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纬武路167号四楼)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大新县人民医院

地址: 崇左市大新县校城镇民生街18号 

联系人及电话:农科长  0771-3622105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纬武路167号            

  项目联系人:韦工,联系电话: 0771-2869156

3.监督部门: 大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0771-3626646。

                               

 

 

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5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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