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林区道路管护费)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林区道路管护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林区道路管护费)
项目编号:2017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游建华
项目联系电话: 0208363417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地址:从化市温泉镇大岭山
联系方式:邓素娥 020379773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游建华 02083634175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珠江新城华穗路406号之二保利克洛维二期中景大厦231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林区道路管护费)
采购项目
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林区道路管护费)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2017 年 06 月 02 日至 2017年 06 月 12 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2017002
3. 项目名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林区道路管护费)项目
4. 项目类型:服务类
项目情况一览表:
包组 | 包组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资金(最高限价)元 |
| 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林区道路管护费)项目 | 项 | 1 | 1800000.00 |
(1)、投标人可以对一个子包或多个子包进行同时报名和投标,两个子包可以兼中。
(2)、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监管部门:广州市财政局。
5.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 《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
5.1、标人具备广州环卫行业企业C级或以上资质及城市园林绿化企业3级或以上资质。
5.2、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3接受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企业的投标。
5.4、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持有园林绿化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定其投标资格。
5.7、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6. 获取(提供)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6.1 获取(提供期限)招标文件时间: 2017 年 06 月 02 日 - 2017年06月12日, 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6.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406号之二保利中景大厦2312室
6.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提供合格投标人资格相关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且提供原件核对购买招标文件)
6.3.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
6.3.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持二代身份证到场,投标人授权代表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6.3.3投标人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3.4《公平竞争承诺书》(加盖公章);
6.3.5《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
6.3.6“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核对。
6.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每个子包需按上述要求提供一套报名资料。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个包组人民币2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7.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 06 月 27 日 9:30~ 10:00
7.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7年 06 月 27 日10:00
7.3 投标及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龙井村39幢103房
8.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9.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温泉镇桃园洞大岭山林场
采购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20-87850013
传真:020-87850009
1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406号之二保利中景大厦2312室
联系人:游建华
联系方式:020-83634175
电邮:357952173@qq.com
传真:
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六月一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 《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标人具备广州环卫行业企业C级或以上资质及城市园林绿化企业3级或以上资质。2、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接受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企业的投标。4、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持有园林绿化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定其投标资格。 7、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02日 09:00 至 2017年06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406号之二保利中景大厦2312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提供合格投标人资格相关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且提供原件核对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27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7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龙井村39幢103房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穗林业通【2017】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