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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斗门区侨立中医院医用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6-02 11: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受珠海市斗门区侨立中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市斗门区侨立中医院医用氧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侨立中医院医用氧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HWZ2017-255HW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0756-550129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市斗门区侨立中医院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连桥路65号

联系方式:何主任、0756-55012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建成、0756-3361075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珠海市斗门区侨立中医院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斗门区侨立中医院医用氧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WZ2017-255HW)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

1. 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侨立中医院医用氧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及数量:医用气态氧和医用液氧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

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年,送货时间以采购人具体通知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投标人须是所投医用气体的生产厂家或经有效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所投医用气体生产厂家的,持有有效的《药品GMP证书》和《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中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等;投标人为所投医用气体经销商(或代理商)的,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药品GMP证书》、《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和有效的经销证明(或代理证明或授权书);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属于委托第三方运输的,应提供与受托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以及受托方在道路运输经营的资质及证明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及其所投货物制造商须为中小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招标文件附件);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投标。2、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投标。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若第一次报名结束后符合要求的单位不足三家,将延期报名,延期报名期间将不再局限于接受中、小、微企业报名。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6 5 日~ 6 9 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第2-5项。

(3)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经办人如是单位负责人,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现场考察、答疑会时间、地点(可选)

1. 现场考察(答疑会)集合时间:无。

2. 现场考察(答疑会)集合地点:无。

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无。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 6 26 日14:30~15:0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 6 26 日15:0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六、招标信息公示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斗门区侨立中医院

联系人:何主任                    联系电话:0756-5501296

联系地址:珠海市斗门区连桥路65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邮编:519015

联系人:刘建成、0756-3361075(项目咨询)

邱会芳、0756-3361010(标书售卖)

方欣、0756-3365756(保证金处理)传真:0756-3361190

资金来往账号(包含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市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

 

珠海市斗门区侨立中医院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2、投标人须是所投医用气体的生产厂家或经有效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所投医用气体生产厂家的,持有有效的《药品GMP证书》和《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中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等;投标人为所投医用气体经销商(或代理商)的,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药品GMP证书》、《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和有效的经销证明(或代理证明或授权书);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属于委托第三方运输的,应提供与受托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以及受托方在道路运输经营的资质及证明文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投标人及其所投货物制造商须为中小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招标文件附件);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投标。2、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投标。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若第一次报名结束后符合要求的单位不足三家,将延期报名,延期报名期间将不再局限于接受中、小、微企业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05日 08:30 至 2017年06月0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26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6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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