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环境保护局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临清市环境保护局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LCJF2017-LQ-014
三、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危险废物处置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6、必须由具备危化品运输许可资质的运输单位负责运输;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7.4万元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05月28日至 2017年06月06日,每日上午0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吉发招标有限公司(临清市青年路东首)
3.方式:直接到指定地点领取,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注: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未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售价:3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06月16日09时00分至2017年06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温泉路中段,市法院对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06-16 09:30:00(北京时间)
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温泉路中段,市法院对过)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临清市环境保护局
地 址:临清市
联系人:侯科长 15606359296
2.招标代理机构:聊城市吉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临清市青年路东首(财政局东200米路北)
联系人:李素瑞 0635-2420908/15698291998
八、特别说明:
1、有借用资质、转包工程、造假行为的供应商,一经发现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中标的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取消本次中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临清境内的采购项目,并予以通报。
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招标文件链接:http://pan.baidu.com/s/1gfj7ecN
发布人:聊城市吉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