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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兴宁市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监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5-27 16: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对 兴宁市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监理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81-201705-525001-0006

二、采购项目名称:兴宁市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监理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3,436,4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监理服务费

服务时间

兴宁市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监理服务

人民币2343.64万元

开工之日起550个日历天

备注:1、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监管部门:兴宁市财政局。受理投诉电话:0753-3263883。

六、供应商资格:

6.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16年度经中介机构审核过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局开具的缴纳社保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6.3项目人员要求:

(1)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全职驻场监理本项目。

(2)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3)拟派17名监理人员(需提供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上岗证(省级监理协会或中国监理协会出具));

注:以上拟派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2017年2月至4月)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的社保缴费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6.4信誉要求:

(1)注册地址为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报名前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的信息备案,以广东省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公布为准,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均不能有不良行为处罚记录(处罚期内),否则投标人将被拒绝。

(3)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自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报名截止时间期间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无行贿受贿记录告知函。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由项目负责人亲自携带以下盖单位公章的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并携带原件供招标代理机构核实)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证书)复印件;

(2)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3)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近3个月(2017年2月至4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4)拟派的项目监理人员(17名监理人员):具有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上岗证(省级监理协会及中国监理协会出具)、身份证复印件、近3个月(2017年2月至4月)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情况:

a.广东省外市政工程监理资质企业须提交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人员(项目负责人)的信息备案,以广东省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公布为准);

b.投标人必须提交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报名截止时间期间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无行贿受贿记录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c.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3)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为了满足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改版需求,请参加省直单位和市级单位项目的供应商及时(最好一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http://www.gdgpo.com/)进行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入库(注册时请选择广东门户,操作流程详见首页“办事指南”),否则本项目结果公告将无法发布,同时也会影响后续合同备案工作,感谢配合!若供应商已完成登记,请忽略此温馨提示!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5月28日 至 2017年06月06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裕安路50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裕安路50号一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061915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裕安路50号一楼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706191500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裕安路50号一楼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5 月 28 日 至 2017 年 06 月 0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3-239006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曾工 联系电话:0753-333681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香洲银桦路337号202室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756-2533859-8000
传真:0756-2533856邮编:519000
(三)采购人: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地址:兴宁市人民大道
联系人:曾勇胜联系电话:0753-3336811
传真:0753-3332785邮编:5145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发布人: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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