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新村街道办事处丰台南路精品示范大街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新村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丰台南路精品示范大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丰台南路精品示范大街项目
项目编号:FTZC-1657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祯
项目联系电话:13466757658/010-687981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新村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新村四里25号
联系方式:郭鹏/010-8326287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纪祯/13466757658/010-6879810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7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项目的名称:丰台南路精品示范大街项目;
2.采购项目的用途:丰台南路精品示范大街项目设计;
3.工程建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4.数量:一项;
5.招标范围:(1)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2)施工招标配合(3)后续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上述(1)~(2)项的审查汇报、现场踏勘、开工后的施工现场配合等服务内容及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其他服务内容);
6.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进行补偿;
7.是否涉及进口产品:否;是否涉及强制环保节能产品:否;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上述记录其中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27日 09:00 至 2017年06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7层716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7层709
七、其它补充事宜
1.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1)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受托人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企业不提供);(4)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企业不提供)(5)企业资质证书(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入账票据凭证;(8)近半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注: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2.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