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红旗区公安消防大队二中队消防站业务用房、辅助用房及消防站室外工程招标公告
新乡市红旗区公安消防大队二中队消防站业务用房、辅助用房及消防站室外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新红招标17-009
新乡市红旗区公安消防大队的新乡市红旗区公安消防大队二中队消防站业务用房、辅助用房及消防站室外工程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河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的规模:业务用房:建筑总面积4895.88㎡,框架结构,地上五层;辅助用房:建筑总面积354.96㎡,框架结构,地上一层;含业务用房及辅助用房装修装饰工程;室外工程:室外道路、给水、消防、污水、雨水、强弱电、暖通、室外围墙等工程。
2、招 标 范 围: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及质保期内保修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镇中路与规划东越路
5、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
6、工 期 要 求:300日历天
7、质 量 要 求:合格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承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其他在建项目,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本单位近一年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网页版并提供网上查询方式);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本单位近一年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网页版并提供网上查询方式)。项目人员要求:企业五大员上岗证书齐全(施工员、造价员或造价师、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本单位近一年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网页版并提供网上查询方式)。 投标人须出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在有效期内)。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5月27日至2017年06月05日 8:30~12:00,14:30~17: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要求:必须先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人信息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并绑定CA数字证书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具体步骤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内“投标人入库须知”和“建设工程项目网上报名须知”。
3、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3-3079562,联系人:陈先生、唐先生。
4、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四、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1日09:00;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2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上发布。
七、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新乡市红旗区发改委:0373-6307386新乡市红旗区财政局:0373-2048715 新乡市红旗区城建局:0373-3052983
招 标 人:新乡市红旗区公安消防大队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68373059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516582543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新乡市红旗区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