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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高新区兖矿中垠二期推土清运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5-26 18: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济宁高新区兖矿中垠二期推土清运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
  (一)名称: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二)地址:济宁市吴泰闸路116号
  (三)联系方法:(0537)Tel:3255096;Fax:3255096;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一)名称: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地址:济宁市太白酒楼二期5#楼一楼(共青团路与金宇路交汇处向北200米路东)
  (三)联系方法:(0537)Tel:3236796;Fax:3236796;Email:xy3280088@163.com
 三、采购项目概况:
  (一)名称:济宁高新区兖矿中垠二期推土清运工程
  (二)项目编号:GXCG/2017/G0005
  (三)采购内容:

品目代码品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备注
G03其他服务1
  (四)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济宁高新区兖矿中垠二期推土清运工程,约31万方堆土,主要工作内容包含土方(包含建筑垃圾)的开挖、运输及场地的初步平整。预算金额478.1019万元。具体作业内容和要求详见文件。
 四、项目预算:478.1019万元,其中,预算资金478.1019万元,借贷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Ⅰ)《采购法》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Ⅱ)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Ⅲ)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 、投标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包能力;
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城市管理部门颁发的垃圾运输(清运)或具备城市管理部门颁发的渣土运输(清运)许可;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一个投标单位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单位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9、投标单位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17年5月26日16时0分至2017年6月20日9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gaoxin.jnzfcg.gov.cn
  (三)方式:网上下载
  (四)售价:300元/份
 八、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7年6月20日8时30分至2017年6月20日9时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济宁市建设路13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7年6月20日9时0分
  (二)地点:济宁市建设路13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开标室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
  (一)姓名:周爱华
  (二)电话:3255096
 十一、公告期限:自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6月5日
 十二、其他说明事项
详见采购文件
 十三、附件下载:
上传版定稿济宁高新区土方清运工程采购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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