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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丰泽区除“四害”药品采购及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5-26 18: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泉州市丰泽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丰泽区除“四害”药品采购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7年丰泽区除“四害”药品采购及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QZJL2017050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小郭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7956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泉州市丰泽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泉州市津淮街东段丰泽区人民政府公务大楼东楼五楼

联系方式:戴女士 0595-225081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张、小郭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产品规格及主要性能指标

1

灭鼠毒饵

12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2

顺式氯氰菊酯

公斤

4000

3

杀虫颗粒剂

公斤

1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2.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承诺):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相关材料; 2.4招标药品农业部颁发农药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复印件须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生产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是经营单位应提供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生产企业或经营单位的公章),投标人同时须提供招标药品生产企业的委托授权书原件。2.5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预算审核价分别为人民币叁拾贰万捌仟元整(¥:328000.00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26日 18:12 至 2017年06月05日 18:12(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按下述地址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2017年5月26日起至2017年6月5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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