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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驻广东办事处敦煌大厦9-11层办公楼(2500平方米)招租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5-26 09:5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甘肃省人民政府驻广东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敦煌大厦9-11层办公楼(2500平方米)招租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敦煌大厦9-11层办公楼(2500平方米)招租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ZHZDF-GK2017-G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培培

项目联系电话:1391910653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甘肃省人民政府驻广东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53号新兴大厦十一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付培培 联系电话:139191065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纪琳琳 联系电话:0756-6218089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609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甘肃省人民政府驻广东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敦煌大厦9-11层办公楼(2500平方米)招租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ZHZDF-GK2017-G03)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服务期

  1. 项目名称:敦煌大厦9-11层办公楼(2500平方米)招租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2. 项目内容及数量:敦煌大厦9-11层办公楼(2500平方米)招租服务采购
  3. 项目预算金额:每平方米单价65元/月(含税)
  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三年。

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526日~0602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609室)。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人资格中的2-3条(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0619日   14:30-15:0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0619日  15:0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5楼611会议室)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监管部门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甘肃省人民政府驻广东办事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53号新兴大厦十一楼

联系人:付培培               联系电话:13919106535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609室

联系人:纪琳琳

联系电话:0756-6218089    传真:0756-2213166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 珠海华润银行碧涛支行

户    名: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0018712729012

        

                

          甘肃省人民政府驻广东办事处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2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26日 08:30 至 2017年06月0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609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609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9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9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5楼61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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