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外环线提升改造工程智能交通设施项目 (项目编号:TGPC-2017-A-0275)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5-26 00: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外环线提升改造工程智能交通设施项目 (项目编号:TGPC-2017-A-0275)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外环线提升改造工程智能交通设施项目 2.项目编号:TGPC-2017-A-0275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2394.47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采购本国产品采购本国产品明细:第一包:外环线提升改造工程智能交通设施项目。本项目计划在外环线完成对智能交通设施的提升和改造建设工作,主要建设内容覆盖外环线灯控交叉口及重点路段,完成新建前后抓拍电子警察设备90套,新建测速卡口电子警察设备40套,新建高清云台一体化摄像机50套,恢复外环线原有电子警察设备36套,同时完成配套的基础建设、路口设备建设平台升级、通讯建设等配套建设工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2. 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3. 本地投标人须提供天津市公安局颁发的《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外地投标人需提供《进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提供证书扫描件。4.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B.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3)2016年或2017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产品实质性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提供闯红灯电子警察成套设备由公安部所属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标准和《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14)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所投电子警察成套设备中主要设备型号应与检测报告中设备型号一一对应,所谓主要设备是指抓拍单元、控制主机、补光设备,若检测报告中对主要设备的文字命名不一致时以设备型号为准)2. 投标人须提供测速卡口电子警察成套设备由公安部所属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标准和《道路车辆智能检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16)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所投电子警察成套设备中主要设备型号应与检测报告中设备型号一一对应,所谓主要设备是指抓拍单元、雷达、控制主机、补光设备,若检测报告中对主要设备的文字命名不一致时以设备型号为准)3. 投标人须提供对所投LED频闪补光灯、脉冲式补光灯由公安部所属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A/T 1202-2014)要求的检测报告扫描件。4. 投标人须提供对所投高清云台一体机化摄像机由公安部所属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1)要求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5-18 到 2017-05-25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www.tjgpc.gov.cn:7001/ZTBS/loginSupplier2.jsp)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6-08 09:00 2.开标时间: 2017-06-08 09:00 3.开标地点: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www.tjgpc.gov.cn:7001/ZTBS/loginSup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永锋 2.联系方式:022-24538319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设施工程管理处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尖山路1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程韫琳:022-28332619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4538319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设施工程管理处、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采购文件下载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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