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GPCGD172148FG158J)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受 鹤山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 鹤山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5-148085-0015
二、采购项目名称:鹤山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2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物业管理项目(服务期限:30个月,详见用户需求书); 2.采购项目编号:GPCGD172148FG158J; 3.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6.2158万元。请留意投标供应商须知缴纳保证金的相关条款。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投标人必须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中标后保安服务向当地公安机关备案的承诺。(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已报名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5月25日 至 2017年06月02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http://www.gpcgd.com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在注册审核通过后,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并完成网上缴费后即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可以按网上流程自行打印发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4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楼303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4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楼303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5 月 25 日 至 2017 年 06 月 0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张先生 | 联系电话:020-62791533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先生 | 联系电话:0750-8872052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
联系人:梁小姐 | 联系电话:020-62791666 |
传真:020-83371002 | 邮编:510030 |
(三)采购人:鹤山市人民检察院 | 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镇文华路96号 |
联系人:刘国宁 | 联系电话:0750-8872052 |
传真:0750-8998901 | 邮编:5297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