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大庆市中心血站试剂血袋设备等采购质疑答复及变更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7-05-25 16: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DZC20170377项目各供应商:
DZC20170377大庆市中心血站试剂血袋设备等采购项目有关问题进行了答复,具体答复及变更通知如下:
一、问题:第十四标段招标文件中要求参与商需要具备“经营范围含医疗器械类”。本标段标的物“酶标仪”属于实验设备、实验仪器,以往我公司参与政府采购同种产品的其他项目中,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营范围是包含“实验室设备”,我公司经营范围包含“实验室设备”,均已顺利参与并中标。本项目我公司可不可以参与。请采购单位给予答复。
采购单位答复:可以参与。
二、变更
1、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文件-基本文件评审-第十四标段:“提供参与投标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要求含医疗器械类的经营范围及税务登记证。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变更为:“提供参与投标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要求含医疗器械类或实验室设备的经营范围及税务登记证。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2、发放时间: 2017年6月3日0时0分前。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17年6月3日0时0分前自助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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