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林业局招标工程验收中介机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新郑市林业局委托,就新郑市林业局招标工程验收中介机构项目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新郑市林业局招标工程验收中介机构项目
1.2采购编号:新财购-2017-48
1.3工程地点:新郑市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招标范围:采购3家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
1.7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采购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甲级1家
第二标段:采购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乙级2家
1.8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二、报名条件:
2.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2第一标段投标单位具有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
第二标段投标单位具有乙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
2.3检察院出具的《犯罪行贿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报名须知:
3.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
3.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投标企业需携带企业“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检察院出具的《犯罪行贿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进行审核。
四、报名时间:
时间:2017年 5 月 25日至2017年 6 月 5 日 17:00 点止。
五、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缴纳: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标段; 标书费:伍佰元整/份。
2、缴纳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3、保证金缴纳日期:
4、标书费缴纳日期: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否则系统不能进行绑定,且保证金支付帐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网上报名”一栏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标书,视为报名无效。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
(二)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保证金缴纳帐户)
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缴纳帐户)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2017年 6 月 20日09:30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林业局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18638658123
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女士 、沈先生
电话:17719887800 0371-6808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