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乡镇2016年一事一议项目前屯村中心广场、南广场、前进路建设工程和常庄村便道硬化工程和打席营村便道硬化工程
作者: 发布于:2017-05-24 14: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7年06月01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2016年一事一议项目前屯村中心广场、南广场、前进路建设工程和常庄村便道硬化工程和打席营村便道硬化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55410020003
项目联系人:冯倩
项目联系电话:13343009178
采购人:肥乡镇
采购人地址:肥乡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联系方式:15133062956
代理机构:河北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5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0791977
预算金额:76.4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6月01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5-2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5-2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邯郸市肥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肥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 2 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报名时除供应商需具备以上条件要求外还应提供以下证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3组织机构代码证;4税务登记证;5银行开户许可证;6安全生产许可证;7资质证;8二级建造师;9企业完税凭证(近三个月内);10社保证明(企业所属地社保中心出具);11近三年政府采购活动无违法、违纪证明;各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上各证件原件的同时还需提交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二份,并领取谈判文件。(3)谈判现场,供应商必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年限为近10年,如企业成立不足10年,查询年限为自企业注册成立至今,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备注:HYZB-2017-004
项目名称:2016年一事一议项目前屯村中心广场、南广场、前进路建设工程和常庄村便道硬化工程和打席营村便道硬化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55410020003
项目联系人:冯倩
项目联系电话:13343009178
采购人:肥乡镇
采购人地址:肥乡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联系方式:15133062956
代理机构:河北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5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0791977
预算金额:76.4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6月01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5-2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5-2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邯郸市肥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肥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 2 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报名时除供应商需具备以上条件要求外还应提供以下证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3组织机构代码证;4税务登记证;5银行开户许可证;6安全生产许可证;7资质证;8二级建造师;9企业完税凭证(近三个月内);10社保证明(企业所属地社保中心出具);11近三年政府采购活动无违法、违纪证明;各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上各证件原件的同时还需提交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二份,并领取谈判文件。(3)谈判现场,供应商必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年限为近10年,如企业成立不足10年,查询年限为自企业注册成立至今,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备注:HYZB-201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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