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豫盐大厦项目桩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5-23 19: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豫盐大厦项目已由郑东新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作办公室以豫郑郑东服务【2016】2292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卫群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卫群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桩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豫盐大厦项目桩基工程施工
2.2工程概况:豫盐大厦建设地点位于郑东新区龙子湖湖心岛崇德街南,湖心三路东,占地面积6866.62㎡,绿地率20.95%,地上25层、地下4层装配式绿色建筑,拟建总建筑面积约为599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1190㎡,地下建筑面积为18710㎡。
2.3招标范围:豫盐大厦桩基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4业绩要求:
3.4.1企业在2014年4月1日以来具有单份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基础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盖甲乙双方骑缝章)、交竣工验收证明,在建工程无需提供验收证明,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明(如有)需体现项目经理的姓名】。
3.4.2拟派项目经理在2012年4月1日以来具有单份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基础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合同协议书(盖甲乙双方骑缝章)、交竣工验收证明需体现项目经理的姓名】。
3.5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在本行政区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具有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7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劳动合同和报名单位2016年1月以来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9企业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
3.10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11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如进行资格预审,此公告即为资格预审公告;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 1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7日下午18: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 0371-67188800)。
4.2现场查验: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3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7年5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时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西300米郑州市建委院内)进行现场查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网上报名无效,未在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查验)。
4.3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还:
4.3.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人与报名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报名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
4.3.2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3.3 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4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2015年10月11日后到期的不需要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职称证,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3.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3.6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
4.3.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3.8提供投标人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3.9“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需及股权变更信息;
4.3.10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相关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3.1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3.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3.1~4.3.12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投标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 “投标单位注册所在省(直辖市)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信息、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3、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4、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除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5、社保证明为报名单位2016年1月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6、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等网站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9.1 招 标 人:河南卫群置业有限公司
9.2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
联 系 人:白 桦、郑蒙蒙、孙 晋
联系电话:0371-68865980
传真电话:0371-68865980
电子信箱:xdzx006@126.com

河南卫群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