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某机关副食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家某机关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某机关副食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某机关副食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741STC3054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俏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82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某机关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里13号
联系方式:张助理 010-839996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俏、程育霞、孔伟 010-62688226、62688242、6268825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6) 近三年未受到国家工商、卫生、质检和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罚,无负面社会影响;7) 投标人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队保密规定及有关要求;8)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23日 09:00 至 2017年06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①投标人若为一般纳税人的,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②投标人若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2、售价:招标文件人民币 300 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 6 月 13 日9:3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4、开标地点: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6、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2) 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