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道路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统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梅河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梅河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道路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梅河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道路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统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JLTXY-[2017]-F17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9816138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梅河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梅河口市张家村交警大队
联系方式:张先生139445672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吕女士15981613877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梅河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道路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统改造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持有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工程设计施工壹级资信等级证书;3.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且至少有三项已完成类似供货业绩;4.所供产品涉及各种版权,知识产权等问题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免责;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3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23日 09:00 至 2017年05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河口市景阳路275号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1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须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必须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视频监控系统制造商的直接授权文件、信号灯系统制造商的直接授权文件等有效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2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2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梅河口市住建局610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政府采购)
本招标项目已由梅河口市采购办BM17084号文件批准,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梅河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梅河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道路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统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JLTXY-[2017]-F174
3、采购内容:信号灯、视频监控管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清单);
4、交货地点:梅河口市;
5、供 货 期:合同签定后30日内;
6、投标最高限价:¥8350000元;
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之合格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持有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工程设计施工壹级资信等级证书;
3.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且至少有三项已完成类似供货业绩;
4.所供产品涉及各种版权,知识产权等问题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免责;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须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必须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视频监控系统制造商的直接授权文件、信号灯系统制造商的直接授权文件等有效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7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6 时00分,到梅河口市景阳路275号购买。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整,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12日10时30分。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梅河口市住建局610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东亚经贸新闻、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梅河口市张家村交警大队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9445672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联系人:吕女士 电话:15981613877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