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省道沙洋县沈集至桥河段公路改建工程承接主体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23省道沙洋县沈集至桥河段公路改建工程承接主体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曦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沙洋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223省道沙洋县沈集至桥河段公路改建工程承接主体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23省道沙洋县沈集至桥河段公路改建工程承接主体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BXHCG2017-027
三、招标内容:沙洋县沈集至桥河段公路改建工程起于沈集,接318国道,经马院、曾集镇、后港镇,利用徐店引江济汉跨线桥后,止于蛟尾集,项目全长52公里。
四、项目总投资:29063万元
五、项目款项支付年限:
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资金能力提出所能接受的最长支付年限,且不得低于10年,不得高于16年。
六、资金来源:自筹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新核发的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须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实施方案。
5、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投标人信用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从事企业征信和信用评级等业务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7、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一套:
(1)新核发的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职工)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
注:报名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资格不符合要求或未按规定提供资格文件和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19日8时至2017年5月25日17时(8:00至12:00,14:30至17: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沙洋县荷花大道中路宝丽景国际城3A栋2单元11层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17年6月8日14时30分至2017年6月8日15时30分止
2、递交地点:沙洋县荷花大道中路宝丽景国际城3A栋2单元11层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6月8日15时30分
2、开标地点:沙洋县荷花大道中路宝丽景国际城3A栋2单元11层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洋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3797991288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曦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沙洋县荷花大道中路宝丽景国际城3A栋2单元11层
联系人:文露露 联系电话:0724-8638349
湖北曦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