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远程法庭建设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远程法庭建设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大同区人民法院远程法庭建设设备采购进行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20170355
二、项目名称:大同区人民法院远程法庭建设设备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投标无效。具体报名及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www.dqgpc.gov.cn/infodetail.do?id=464
咨询电话:0459-6375655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同区人民法院远程法庭建设设备采购,预算:860,0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预算的投标无效。其中高清庭审主机控制单价185,000.00元、时钟服务器控制单价28,000.00元、激光投影仪控制单价为63,000.00元,如以上产品的供应商投标单价超出该产品控制单价的,则该产品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qgpc.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3、生产厂家直接参与投标的需提供生产资格证明文件,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所投高清庭审主机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长期经销代理权原件或长期授权原件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4、生产厂家直接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所投高清庭审主机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5、在开标现场,高清庭审主机、时钟服务器、激光投影仪产品均必须满足3个以上(含3个)厂家,否则,该项目废标。
6、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的1份2016年以来(含2016年)数字庭审类项目的合同原件(如属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中的采购合同的可提供电子打印件或系统中可查询),且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合同上不许有涂抹、遮盖,要求能清晰明确看到合同的产品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否则该合同视同无效。
7、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本项目对高清庭审主机、时钟服务器、激光投影仪产品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1)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高清庭审主机、时钟服务器、激光投影仪产品为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制造的货物,则对高清庭审主机、时钟服务器、激光投影仪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未提供单项产品声明函的,则该项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2)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高清庭审主机、时钟服务器、激光投影仪产品为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对高清庭审主机、时钟服务器、激光投影仪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同时提供高清庭审主机、时钟服务器、激光投影仪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二),提供单项产品声明函不齐不全的,则该项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高清庭审主机、时钟服务器、激光投影仪产品投标报价进行6%的扣除。如以上产品的供应商投标单价超出该产品控制单价的,则该产品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
七、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5月26日0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17年5月26日0时0分前自助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报名。
3、咨询电话:0459- 4671753(段莹莹)
八、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投标或下载招标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报名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退出竞争事宜联系人:段莹莹 联系电话: 0459-4671753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九、投标保证金:
(具体交纳方式见http://www.dqgpc.gov.cn/infodetail.do?id=1117)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方,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 8,6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本单位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投标保函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投标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010-88822574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0451-87193058/871930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0459-6621159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459-6286075
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23050166930000000031
行号:105265000553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平台给予的订单编码,只需填写编码号,无需填写文字内容,否则投标无效。款项须转账到户后,方可报名。
4、投标保证金不允许窜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投标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投标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中标供应商请在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还申请。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4671759,传真:0459-6370158。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投标开始后在投标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投标资料。
⑵中标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6月8日9时30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二、注意事项:
1、报名后请主动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qgpc.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注: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自助报名须办理数字证书,未办理数字证书的请查看www.dqgpc.gov.cn《办事指南》栏目——数字证书申请表,咨询电话0459-6046136。供应商必须先报名,之后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报名。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www.hljc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项目报名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无效;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地的采购管理办公室。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供应商入网审核咨询电话: 0459-4671886/4671883。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www.dqgpc.gov.cn/《办事指南》栏目——供应商入大庆市政府采购网审核流程。
5、本项目开标过程由第三方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或个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段莹莹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459-4671753
采购单位: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法院同城路大同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曲涛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774597018
邮 编:163311
日期:2017年5月18日
项目需求
包括两大类2间法庭项目:
1、1间面积约在280㎡的远程本地两用法庭,按照扩展型全功能法庭进行建设;
2、1间面积约在30㎡的看守所远程视频讯问室,按照简易型无扩声法庭进行建设。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参数 | 数量 | 备注 |
1 | 高清庭审主机 | 1.1主机接入能力要求如下:
1.2主机音频处理能力要求如下:
1.3网络交换功能要求如下:
1.4主机管理功能要求如下:
1.5编码能力要求如下:
| 2台 | 看守所1台,刑庭1台。 |
2 | 远程庭审扩展模块(可扩展4路) | 远程庭专用扩展模块,用于看守所端远程法庭
9. 支持4路1200W,或8路800W,或12路500W,或20路300W,或32路1080P及以下分辨率同时实时解码。 | 2台 | 看守所1台,刑庭1台。 |
3 | 网络高清摄像机 | 数字法庭专用高清网络枪式摄像机,参数规格要求如下:
| 7台 | 看守所2台,刑庭5台。 |
4 | 摄像机配套镜头 | 法庭摄像机配套镜头,参数规格要求如下:
| 7个 | 看守所2台,刑庭5台。 |
5 | 摄像机支架 |
5. 支架伸出长度不小于18厘米。 | 7套 | 看守所2台,刑庭5台。 |
6 | 证据展示瘦客户机 | 电子证据断网展示用瘦客户机: 1. CPU性能不低于Intel Celeron N2807; 2. 内存配置不低于2G; 3. 硬盘配置不少于8G MSATA SSD; 4. 提供不少于3个USB2.0、1个USB3.0端口; 5. 支持独立双显输出:1xVGA、1xHDMI; 6. 其他端口配置要求如下:不少于1xMic-IN、1x AUDIO OUT、1x千兆以太网口; 7. 不少于两个Mini PCIe扩展槽; 8. 全铝外壳,无风扇架构; 9. 工作温度范围不小于0°C-40°C。 | 2台 | 看守所1台,刑庭1台。 |
7 | 高清监视屏 | 法庭公共监视屏,参数规格要求如下:
6. 兼容VESA 400×400毫米安装支架。 | 4台 | 看守所4台。 |
8 | HDMI线缆 | 信息发布主机连接信息发布屏专用,参数规格要求如下:
4. 必须支持1080P 3D。 | 5根 | 看守所5根。 |
9 | 电视机壁装支架 | 远端法庭法官及全景显示屏专用壁装支架
5. 俯仰角可调,调整范围不小于+15°/-5°。 | 6套 | 看守所5套,刑庭1套。 |
10 | 双面屏配套音箱 |
10. 采用壁挂安装方式,前后可调安装尺寸。 | 1对 | 刑庭1对。 |
11 | 65英寸电视机 | 法庭公共显示屏,参数规格要求如下:
7. 体积轻薄。 | 1台 | 刑庭1台 |
12 | 法庭桌面显示屏 | 审判员及当事人桌面显示屏,参数规格要求如下:
| 5台 | 刑庭5台。 |
13 | 桌面显示屏支架 | 桌面显示屏专用支架,用来降低屏幕安装高度,具体要求如下: 1. 支持VESA标准显示器接口安装; 2. 可将显示屏的下边贴近桌面安装; 3. 显示屏角度可调。 | 5套 | 刑庭5套。 |
14 | 庭内信息发布主机 | 法庭庭内信息展示专用设备,支持多路长距离显示驱动输出,具体要求如下:
8. 支持机架安装。 | 1台 | 刑庭1台 |
15 | 多输出E-Link接收器 | E-Link信号解码分配器,规格要求如下:
5. 支持E-Link网线供电。 | 1台 | 刑庭1台。 |
16 | 单输出E-Link接收器
| E-Link信号解码,规格要求如下:
5. 支持E-Link网线供电。 | 4台 | 刑庭4台。 |
17 | 激光投影机 | 选用抗光幕,6000流明 1920*1200,15000:1 光源两万小时,全格式3D功能。 | 1台 | 看守所1台。 |
18 | 多媒体播放盒 | 常规。与法院现有星网锐捷媒体发布系统兼容。 | 1台 | 看守所1台。 |
19 | 庭审专用话筒 | 庭审专用发言拾音话筒,参数规格要求如下:
8. 支持直流11V至52V幻象供电。 | 12套 |
看守所3套,刑庭9套。
|
20 | 有源监听音箱 |
11. 连接端子:压线螺丝槽。 | 2只 | 看守所2只。 |
21 | 有源吸顶音箱 | 用于法庭扩声用有源吸顶音箱,参数规格要求如下:
12. 接口:1路E-Link端口。 | 4只 | 刑庭4只。 |
22 | 4路电源控制器 | 用于法庭设备供电管理及电源参数监控,参数规格要求如下:
| 2台 | 看守所1台,刑庭1台。 |
23 | 时钟服务器 | ntp 时间服务器,对时服务器,网络时钟服务器,以北斗二代定时信号建立时间参考,提供1路NTP网络授时接口,支持标准的NTP、SNTP等网络对时协议,串口授时,每秒发送一次时,分、秒、年、月、日时间信息;输出定时同步信号(1PPS),TTL接口输出;前面板显示年月日时分秒、卫星颗数及工作状态; | 1台 | 刑庭1台。 |
24 | 机柜 | 12U 600x800 标准机柜 | 2台 | 看守所1台,刑庭1台。 |
25 | 三芯主干电源线 | 1. 线芯要求: (48/0.20mm²无氧铜)*2C &3*2.5mm²; 2. 聚氯乙烯护套,PVC/C型聚氯乙烯绝缘套; | 280米 | 看守所180米,刑庭100米。 |
26 | 三芯设备电源线 |
| 300米 | 看守所200米,刑庭100米。 |
27 | 线槽线管 | 工程安装配套线管线槽。 | 5000米 | 看守所1批,刑庭1批。 |
28 | 网线 |
3.聚氯乙烯护套,PVC/C型聚氯乙烯绝缘套; | 3箱 | 看守所1箱,刑庭2箱。 |
29 | RJ45水晶头 |
可向下兼容超五类设备插口。 | 150只 | 看守所50只,刑庭100只。 |
30 | 安装配件 | 工程安装配套结构件、定制件。 | 2套 | 看守所1套,刑庭1套。 |
31 | E-LINK线缆 | E-Link专用线缆,规格要求如下:
9. 每卷长度不低于305米; | 4箱 | 刑庭4箱。 |
32 | 第一审判庭现有系统搬迁及复原 | 1. 拆除第一审判庭现有系统,并清理所有线缆及线管; 2. 将拆除后的系统安装到法院指定的派出法庭; 3. 完成搬迁后系统的调试开通工作。 | 1批 | 看守所 |
33 | 远程庭审功能模块 | 1. 要求在现有天道日新数字庭审综合管理软件平台进行功能升级;具体平台 2. 必须具备对看守所远端系统的远程控制能力; 3. 必须具备对本地及远端设备的状态实时监控能力; 4. 必须具备针对通讯链路带宽的流媒体传输优化能力 | 1套 | 看守所 |
34 | 中院远程庭审系统对接接口 | 1. 能够解码中院远程法庭信号; 2. 能够将本系统的信号传送给中院远程庭审系统; 3. 能够纳入中院现有远程庭审管理平台统一调度管理。 | 1套 | 看守所 |
35 | 电子证据展示功能 | 1. 要求完全兼容大同法院现有桌面虚拟化系统; 2. 要求采用桌面云桌面推送方式,进行证据内容的远程发送; 3. 要求在书记员客户端上增设专用控制按钮。 | 1套 | 看守所 |
36 | 证据展示显示屏 | 19英寸,1600x900,宽视角面板 | 1台 | 看守所 |
售后服务:
1货物质保期一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免费修理或更换,超出质保期后维修、配件收取成本费。
2响应时间:在质保期以内,提供24小时随传服务,4小时内派遣技术人员修理损坏的设备。在质保期内,设备保养工作采取定期、不定期与突发问题抢修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季度由该项目技术人员到使用单位有关部门了解设备使用情况,处理发现的问题和设备故障,并对设备进行相关保养、维护和检修。每次保养、维护和检修后应作好记录,记录册由设备管理员妥善存档。
3免费保修:在保修期间非人为破坏,都应列入保修范围内。质保期外中标供应商须以合理的价格提供备件和保养服务,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4冗余服务:超过48小时后未能修复或紧急情况下,应提供具有同样功能的设备供使用单位使用。
5免费培训:中标供应商免费在现场对采购单位技术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培训,保证使用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各种设备和软件等常规使用方法,以及小故障的判断与解决。
6、投标人负责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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