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人民法院固始县人民法院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工程招标公告
固始县人民法院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工程招标公告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固始县人民法院委托,就固始县人民法院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固始县人民法院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工程
1.2招标编号:GCGZ-2017-0066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交货地点:固始县人民法院
2.2计划工期:根据加工数量于签订合同时商定
2.3招标内容:固始县人民法院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工程设备、服务。采购预算金额773599.00元,财政资金。(具体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为准)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财政厅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3.7投标供应商具有数据安全防护系统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8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3.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5月2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中州大道与农业路交叉口苏荷中心638室;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4.5其他有关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2016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制造厂商出具的专项授权书,检查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如有资料不全的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
五.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固始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03977413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138975978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州大道与农业路交叉口苏荷中心638室
邮政编码:450000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固始县人民法院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