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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天河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惠济区杏花街、贾庄路、天佑街和鸿运路四条道路工程、照明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5-18 19: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XDEC-A20170415-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济区杏花街、贾庄路、天佑街和鸿运路四条道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天河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道路工程、照明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惠济区杏花街、贾庄路、天佑街和鸿运路四条道路工程、照明工程施工(二次)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采购编号:郑惠财公开招标【2017】19号
2.4建设地点:郑州市惠济区
2.5招标范围:贾庄街(胖庄街-天河路)、天佑街(绿环路-绿源路)、鸿运路(0+910-电厂西路)道路、雨水、污水及杏花街(英才街-滨河路)、贾庄街(胖庄街-天河路)、天佑街(绿环路-绿源路)、鸿运路(0+910-电厂西路)照明工程施工,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为准。照明工程保证完工后能顺利通过照明管理部门验收、接收并顺利接电。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在质保期内的管理和养护工作。
2.6质量要求:道路、雨水、污水工程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照明工程符合《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均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照明工程须在竣工验收一年内完成移交到郑州市路灯管理部门。
2.7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以下二个标段
二标段:贾庄街(胖庄街-天河路)、天佑街(绿环路-绿源路)施工图范围内道路、雨水、污水工程;
三标段:杏花街(英才街-滨河路)、贾庄街(胖庄街-天河路)、天佑街(绿环路-绿源路)、鸿运路(0+910-电厂西路)施工图范围内照明工程;
投标人可以投报以上二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2.9项目投资额:二标段约10206758元,三标段约108055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资质要求:
3.3.1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3.4.1二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合同须盖有合同双方骑缝章并体现拟派项目经理姓名);
3.4.2三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城市照明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合同须盖有合同双方骑缝章并体现拟派项目经理姓名)。
3.5业绩要求:
3.5.1二标段投标人及项目经理2014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类似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
3.5.2三标段投标人及项目经理2014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类似城市照明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其他要求:
3.7.1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灯具生产企业或经销商为其本项目投标产品(品牌)的授权书;
3.7.2提供投标人注册地区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授权委托人,经查询,有行贿犯罪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3.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7.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事项
4.1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时请携带除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以外其他证件和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件;
4.1.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其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查询内容、企业资质查询内容、安全生产许可证查询内容。
4.1.3投标人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1.4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盖公章,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1.5投标人及二标段拟派项目经理类似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材料;投标人及三标段拟派项目经理类似城市照明工程施工业绩材料;
4.1.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4.1.7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授权委托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相关查询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1.8投标人注册地区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9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4.1.10灯具生产企业或经销商为其本项目投标产品(品牌)的授权书(三标段提供);
4.1.11投标人针对3.6.1项目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4.1.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⑴、上述4.1.1~4.1.12款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⑵、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⑶、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00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节假日休息;
5.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303房间;
5.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5.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6月9日9时00分;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七、开标有关信息:
7.1开标时间:2017年6月9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惠济区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9.1招标人:河南天河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11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371-63639573
9.2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3楼
联系人:白先生、郑女士
电话/传真:0371-68865980
 
 

河南天河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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