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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城县公安消防大队5.5吨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5-18 11: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7年06月09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故城县公安消防大队5.5吨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53120050010
项目联系人:赵斌斌、刘亭亭
项目联系电话:15533845441
采购人:故城县交警队
采购人地址:故城县西苑开发区江源大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18903289664
代理机构: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复兴西路118号B座三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533845441
预算金额:5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6月09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5-1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5-2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故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故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条件;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及供货能力的供应商;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代表是法人应带本人身份证,是委托代理人的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3C认证证书(原件或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或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若生产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再接受该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接受一家生产商或代理商的投标,如超过一家以优先获取招标文件的为准。注:(1)以上证书、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证件不全不予受理。(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开标现场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必须写明品牌型号)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时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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