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发票发售自助终端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发票发售自助终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发票发售自助终端项目
项目编号:HBCZ-17040369-17067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珣
项目联系电话:027-873221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姚家岭231号
联系方式:陶珣,027-873221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袁若宁、龚砚、苏恩华,027-87816666-8409、8403、8401
代理机构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内容 | 产品规格 | 数量 | 预算金额 | 交货期 | 质保期 |
/ | 增值税发票发售自助终端 | 税务自助终端, 功能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 | 50 | 200万元 | 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
| 质保期3年并需提供3年质量保证期内免费维护、技术支持,包括软件升级,根据用户需要,安排技术人员现场服务。质量保证期期间的维护服务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承担本项目的人员及能力。(3)投标人为非制造厂家的必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制造商(增值税发票发售自助终端)对此次项目的唯一授权书。(4)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的要求(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有关要求执行)。(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19日 08:30 至 2017年05月2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7楼服务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9日起至2017年5月25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到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大厅(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七楼)凭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及开票资料【含1)开票单位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4)单位联系电话、5)开户行及账号。】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8楼4 号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6%,微型企业扣除6%。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