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大院景观提升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大院景观提升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大院景观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MC2017-6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芬 任红兵
项目联系电话:010-6982819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21号
联系方式:陈立 联系电话:010-599080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芬、任红兵 010-6982819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内容: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大院景观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
规模:景观提升
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6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7月21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不在在建工程任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5.37473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16日 09:00 至 2017年05月2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bjmtgcg.cn)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门头沟区北斗星酒店中会议室(门头沟区三家店东街42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库(2015)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