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尉氏县2017年南曹乡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前下达资金部分)(种子)招标公告
尉氏县2017年南曹乡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前下达资金部分)(种子)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尉氏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就尉氏县2017年南曹乡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前下达资金部分)(种子)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采购事宜通知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尉氏县2017年南曹乡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前下达资金部分)(种子);
2.2项目编号:尉财采公开2017007;
2.3采购内容:购置正玉10玉米种子1.4万公斤,发放到南曹乡项目区;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项目总金额:约人民币50.4万元;
2.6质量要求:达到GB4401.1-2008大田用种的标准。
2.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
3.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相关内容,具有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生产企业提供原件,经销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种子生产企业公章)、经营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检疫证明、品种授权人出具的生产经营授权书(经销商提供);
注:同一生产企业的同一品种只允许一个供应商参加投标。
3.2 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查询申请涵、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查询资料均需要加盖公章,活页装订】。
3.3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5 月 16 日至2017年 5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尉氏县福园路东段宏泰大厦)四楼报名处进行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第3项“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验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注: 1、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仅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尉氏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崔先生 刘先生
电 话:13723296997 1372321690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1593788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