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滨泉初级中学校园物资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明水县滨泉初级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明水县滨泉初级中学校园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明水县滨泉初级中学校园物资采购
项目编号:HCHF-1709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学平
项目联系电话:0451-5886483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明水县滨泉初级中学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至善路
联系方式:刘老师0455-61590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学平 0451-58864832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4栋一楼南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项目名称:明水县滨泉初级中学校园物资采购
- 项目编号:HCHF-17090
- 资金性质:财政预算内资金
- 招标内容:校园物资,一批,用于校园文化建设及教学,货物招标,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
- 交货地点:明水县滨泉初级中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4、本次招标活动资质要求。4.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此次采购项目内容;4.2具备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4.3具备ISO14001:2004环境质量体系认证;4.4具备GB/T28001-2001/OHSAS 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4.5具备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4.6具备非药品类易制毒品经营备案证明;4.7必须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要求提供近3个月(2017年2月至4月)的交费发票或社保机构出具的交费名册;4.8具备中国优秀绿色环保产品证书;4.9具有市级以上的同类产品检测报告(10份以上);4.10具备木材加工许可证;4.11外地企业必须在本项目区域有完整的售后服务机构且成立三年以上(如: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等),以项目所在地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为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15日 09:00 至 2017年05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4栋一楼南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7.1凡符合上述资格者,可于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19日9:00-11:00,13:00-16:00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购买文件。
7.2报名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现场办理(授权代表必须在保险交费名单中的正式员工)。
7.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
-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 银行开户许可证;
- 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
- ISO14001:2004环境质量体系认证;
- GB/T28001-2001/OHSAS 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
- 非药品类易制毒品经营备案证明;
- 近3个月(2017年2月至4月)的养老保险交费发票或社保机构出具的交费名册;
- 中国优秀绿色环保产品证书;
- 市级以上的同类产品检测报告(10份以上);
- 木材加工许可证;
- 本地售后服务机构证明;
注:以上资质必须是由颁发机关出具的原件,参加投标的商贸公司或经销商除应出具本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及4.2-4.7、4.11资质以外,还必须由生产厂家出具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及4.8—4.10项的所有资质原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