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梓河多级生态塘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沂水县梓河多级生态塘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因招标文件内容做出实质性修改,故本项目组织重新招标。
一、招标人:沂水县高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沂水县高庄镇驻地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539-2441108 二、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临沂市沂蒙路与天津路交汇南100米金猴名居1A座1207室 联系人: 徐工 联系电话:0539-7200961 15866419321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沂水县梓河多级生态塘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 项目编号:2017-HCZBLY-018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C-2017-09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C-2017-145 四、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为2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第二标段 :全过程监理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2)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给排水或环保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于本企业); (4)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具有环境保护厅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机构备案证书(省级); (3)拟派本工程总监一名:总监(或负责人)必须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现场监理工程师五名(具有监理工程师上岗证);拟派本工程总监(或负责人)、现场监理人员资格证件(含总监证书或委托书)、劳务合同、身份证、近期养老保险交费证明(2016年度,明细到人),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4)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第一标段: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6)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施工负责人市政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第二标段: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拟派本工程总监一名:总监(或负责人)必须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现场监理工程师五名(具有监理工程师上岗证);拟派本工程总监(或负责人)、现场监理人员资格证件(含总监证书或委托书)、劳务合同、身份证、近期养老保险交费证明(2016年度,明细到人); 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沂水县梓河多级生态塘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xx标段投标报名申请书”字样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章,否则不予受理。每个投标申请人需提供2份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 5月16日至2017年5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沂水办事处(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 6月7日下午14:30; 开标地点: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2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金额:贰拾万元整)。 第二标段2000.00元人民币,(大写金额:贰仟元整)。 2、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形式交纳到以下账户,不接受现金。以其他帐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梓河多级生态塘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xx标段”投标保证金。 帐户名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水支行 帐号:800 003 301 004 600 001 378
2017年5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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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梓河施工.docx 1、梓河监理.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