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门头沟公安分局看守所综合楼专用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门头沟公安分局看守所综合楼专用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门头沟公安分局看守所综合楼专用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ZTXY-2017-H3528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新力
项目联系电话:010-5190819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
地址:010-69842341
联系方式:陈警官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王新力 ; 电话:010-51908195
代理机构地址: 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层 1105 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内容:
1.所属财政项目名称: 门头沟公安分局看守所综合楼专用设备项目;
2.所属财政项目编号: MTGXM-201705112913;
3.立项批复金额: 240.5836万元(本项目控制金额240.1936万元);
4.招标内容: 门头沟公安分局看守所综合楼专用设备项目全部货物及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5.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招标用途:招标人需要。
简要技术要求和数量:门头沟公安分局看守所综合楼专用设备项目全部货物及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或附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0.583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15日 09:00 至 2017年05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层 1105 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或附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0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5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2.投标人应是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之外,不是为采购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该投标项目的负责人须符合廉洁资格;
5.按照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本项目的不良信用记录是指近3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已经公布的不良信用记录;
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1.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证明材料(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并加本单位盖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4.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2017年新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2015年度或2016年度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个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供应商提供复印件无效)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本项目控制金额240.1936万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